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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2/11自由時報

〔記者鄭學庸╱台北報導〕海峽兩岸的經貿交流益趨活絡,婚姻專家施寄青昨天提出警訊指出,兩岸婚姻制度的無法接軌,讓台商配偶的婚姻地位岌岌可危。因此施寄青創立的台北市晚晴協會近期內將為台商配偶們成立具婚姻諮商功能的「大老婆俱樂部」,以保障婦女權益。

 施寄青在昨天晚晴協會發佈去年度接案統計資料時指出,中國大陸目前的婚姻制度十分先進,也和歐洲的「同居法」及美國在二十幾年前作出的李馬文判例相同,採取實質審查制度,也就是男女雙方只要有共同居住與生活事實,就有婚姻效力。

 她說,反觀台灣則是採用形式婚姻制度,而且全世界目前只剩台灣和回教國家仍保有通姦罪,其餘國家基本上都已將通姦除罪化。

 施寄青表示,由於中國大陸對於重婚罪的定義較嚴苛,因此已婚的台商赴大陸「包二奶」時,受到懲罰的機會與程度也不如台灣,這對於台灣配偶而言十分不利。

 不過,施寄青表示,由於大批外商湧入中國大陸「包二奶」,目前大陸包括全國婦聯等重要婦女團體已向人民代表大會施壓,要求在今年六月時進行婚姻法第三次修法,放寬對於重婚罪的認定。

 施寄青說,儘管如此,台商原配的婚姻前景也不樂觀。她指出,根據接案經驗顯示,在外嫖妓的先生「回家」的可能性較高,但若是在外「包養」時,原配要挽回婚姻的機率就微乎其微,因此若大陸放寬重婚罪定義時,將迫使「包二奶」的台商「選邊站」,大老婆遭淘汰的機會相當大。

 施寄青補充指出,大陸放寬認定重婚罪定義後,台商大陸伴侶為了爭取剩餘財產的分配權,將全力爭取扶正,反觀台灣法令,一旦原配被拋棄後,依法可以獲得的保障卻少之又少。

 由於目前已有愈來愈多的台商「大老婆」針對先生外遇的問題前往晚晴協會求助,晚晴已結合專業資源與兩岸法律專家,近期將向政府爭取資源開設針對台商大老婆的諮商機制,協助維繫婚姻權利。




資料來源:http://intermargins.net/repression/deviant/Marriage/adultery/articles/2001Jul-Dec/20011220_pre/news/20020104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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