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01.12.20  中時晚報 修淑芬/台北報導

從璩美鳳疑似被偷拍事件,單身從政女性人人自危。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教授今天上午呼籲,不要箝制參政女性的性自由權。

何春蕤指出,沒有性權,女性就永遠無法真正享有參政權。過去許多女性團體一直在推動女性參政權,在談參政權的同時卻又和「性」保持距離。她指出,從陳文茜、璩美鳳到呂副總統以及其他政治女性,都清楚看到女性的參政權一定要包含「性權」,擁有「享受自由性生活的權利」「保持個人性隱私的權利」「不被問題化的權利」。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也指出,女性參政者要找出開拓而非限縮女性發展的自主空間。她指出,市議員顏聖冠父親顏錦福為女兒說話,強調女性從政要透明,這無異於性暴力發生之時,不檢討加害人卻檢討受害人一樣,反而在全面緊縮女性的空間。

從陳文茜、璩美鳳到市議員顏聖冠等事件,單身從政女性的性事成為台灣社會的熱門話題。不管是用言語怒罵或八卦報導的激情背後,都突顯兩個問題,包括女性參政權與「性」污名之間的關係,以及通姦是否除罪化的問題。

璩美鳳疑似被拍偷情錄影帶,是否涉及通姦罪,尚待司法釐清,但是台灣婦女為了抓姦費錢又費神甚至因而觸法,卻是不爭的事實。台灣人權性別協會秘書長王蘋指出,「通姦罪」是非常不合時宜的古代父權的產物,早已為法界詬病,徒設通姦罪也從來不曾有效規範男性,只是變相成為女人的貞節條款。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則表示,台灣社會一聽到「偷情」「通姦」就覺得是錯的、不可原諒,這是一種誤導。誤導的重要來源,就是目前有關刑法二三九條的通姦罪。

何春蕤指出,這是很舊的法律,有其訂定的時空背景,是在女性就業不普遍、無法獨立、必須依靠婚姻來生存的時代。現在這個時空背景已經不存在,大部分先進國家中都已廢除通姦罪,主要因為該法律干涉私人情愛關係,干涉家庭的自由組合。

何春蕤指出,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國家不能用通姦罪來阻止兩人相愛,不能用通姦罪來強迫相愛的人分開,也不能用通姦罪來迫使已婚者維持婚姻,國家如果想用通姦罪來勉強婚姻不破裂,那麼國家就是在倡導不道德的婚姻。




資料來源:http://intermargins.net/repression/deviant/Marriage/adultery/articles/2001Jul-Dec/20011220_pre/news/20011221a.ht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oj845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